其實大可不必,但話還是先說在前面:

1. 我並不喜歡杜正勝。

2. 這篇不是在替杜正勝辯解什麼。

請您先記住這兩點,再繼續往下看。不然我怕我落落長的幾千字都是白打的,也浪費了您寶貴的時間和眼力。這是到目前為止,和三隻小豬事件相關的討論裡,我最喜歡的一段話(出自女奴的「尿斗,垃圾,三隻小豬(下)」一文):

「台灣本地使用的中文,這些年來加入許多外來詞彙與新興流行文化,而變得更多樣而豐富。這樣的文化融合軌跡需要被記錄;而語言不僅記載了文化活動,同時也反映了當代人的文化生活。不論是雅是俗,它總是傳達了我們這一代的生活實況與時代風貌;字典的收錄記載,能夠使後人得以一窺屬於此島此時,豐沛的多元文化能量。」

可不是。以炒飯為例,咳,我指的當然不是炒出一盤蛋炒飯的炒飯,而是指做愛的炒飯。然而嚴格說來做愛兩字根本不是正統的中文,正確的版本應該是交媾(註1)吧。只要稍微想一想就知,做愛兩字根本是翻自英文的make love。然而看到交媾兩個字,你不會覺得很怪嗎?不覺得做愛比較自然?炒飯又更生動活潑了。

更重要的是女奴的這段話傳遞了兩個重要的訊息:

1. 語言是活的,會隨著社會和時代變遷。

2. 這變遷是值得重視與保存,大可不必奉正統為金科玉律,一看到和我們過去所認知有所不同即大驚小怪。

兩者又互為因果,習習相關,在華文或我唯一熟悉的外語,英語裡都不乏例子。

以華文為例,”罄竹難書”是個敏感的例子,但又再好不過。

我們熟知的,”正確”的用法裡,罄竹難書四個字,只用於負面。然而好死不死,真給老杜引經據典,找出了這四個字可以用於正面的例子,而且還是出自更古早的經典裡。無論你如何討厭這個人,你不得不承認,喔,原來罄竹難書四個字,曾經也可以用於正面,是後來約定俗成後,才只用於負面。如果真要深究語言的正統性,如果你找不到比這更早這四個字作負面解的例子,那我們還一直都在”錯”哩。

以英文為例,如果大家不健忘,應該記得國中英文老師總再三跟我們耳提面命:than是連接詞,後面要加主詞,不可加受格,所以他比她高要寫成:He is taller than she. 不可以寫成He is taller than her。老師通常還會加一句:「雖然英美人士在口語裡已經不太這麼用(餅按:其實是幾乎不這麼用了),已經普遍用受格代替主詞(也就是寫成He is taller than her.),但正確的用法裡,還是要接主詞,接受詞是不正統的,所以He is taller than she.才是正確的,He is taller than her是不正確的。」

舉這個例子不是要說服你「語言是活的,英語母語人士都都不說He is taller than she.了,何必繼續堅持He is taller than she.”」(雖然單就語言活用的角度而言,母語人士都已經普遍改說He is taller than her,我們堅持說He is taller than she.有什麼意義?!)

重點在於,在更古老的英語語法裡,其實than後面是加受格的,例如:

莎士比亞寫過這個句子:

A man no mightier than thyself or me. . .

嫌老莎英文不好?Samuel Johnson(一個編寫過英文字典的傢伙)寫過:

No man had ever more discernment than him, in finding out the ridiculous.

這麼一來,我們認為than後面加主格的”正確用法”,反而是後來的積非成是了。

訝異嗎?其實沒什麼,老話一句:語言是活的。

現在是正確的,以後未必是;現在是不正確的,久了可能是。現在是不正確的,說不定以前反而是呢。

這是另一個我想探討的:有必要把語言正確的定義,弄得這麼狹隘嗎?語言的正統性有這麼重要嗎?

話說回來,擔心不正確的語言之發展將有損語言正統傳承可不是台灣人的專利。

如女奴文中指出:「規範主義者認為要保持語言的質素甚至純潔,不應該任意讓人在實際語言的運用中敗壞了語言本身。」

好多年前曾在一篇文章裡讀到,德國的語言純粹主義者非常擔心德語的純粹性因日益增多的外來語的入侵而受到破壞。打開報紙,觸目皆是”英語德語”,例如:直接寫colour,而不寫德文(註2)。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相信直接把德文原有的字寫成colour只有更普遍,多年前那票純粹主義者的擔心顯然白費了。

因為語言是活的,它會隨著時代變遷而改變,像一股潮流,不是任何語言純粹主義者如何擔心,國文老師如何”痛心疾首”的發表聲明,就可以擋的住。成語被活用了就會流傳下去,不會因為杜正勝說他是胡適的信徒反對使用成語,或者一句”成語使人思想懶惰,成語與現代生活無關,使用成語也是國文教育失敗。”就會使成語死亡,文化淪陷,語言水準降低。那麼你又在擔心、生氣什麼?!

換個角度看,英國的查爾斯王子曾公開表示:美式英語是正統英語的破壞者(American English is a corruption of proper English.)。

什麼叫正統?我還想跟老查說美式英語裡用的fall才是英語,英式英語的autumn反而是法文!

老實說,這種主張語言正統性的論調教我很感冒。背後傳遞給我一種不自覺而唯我獨尊的傲慢。

一次在美國友人家族的聚會裡,有人”痛心疾首”的表示:實在不能忍受越來越多非裔美人英語的氾濫,讓美國的語言水準日益降低。

一位研究語言學的美國友人當場指出:語言學家其實早已不把非裔美人的英語視為”不正確的英語”,而是英語的分支,就像美式英語之於英語。因為它已發展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文法、發音等等規則與系統。更重要的是,這是他們使用語言創造出來的文化,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岐視。

老杜是惹人嫌的,但如果他是對的,即使是為了護主,為了硬拗,但拗對了(例如那該死的罄竹難書),我就會接受他的論點(雖然繼續看這人不順眼)。

三隻小豬沒有被列入成語典裡,只是收在成語典的附錄裡。一篇媒體誇張粗糙的報導,可以引發這麼多人如此痛心疾首實在很難不令我這樣聯想:

究竟是三隻小豬入成語典比較惹人嫌還是杜正勝?

是不是因為大家討厭他,他偏偏又太會拗(比方說那個該死的罄竹難書),一不小心還拗對了,所以讓人更杜爛?

對不起,我又用了不雅、不正確、不正統的中文。

不過你不覺得杜爛兩個字比「不齒」或「令人髮指」更傳神嗎?

每年追踪牛津字典和韋伯斯特字典又收了什麼新字的消息一直是我很感興趣的。例如:2006年韋伯斯特字典收入google一字並當動詞用而不只是名詞。

幾時才換”炒飯”被收進華語字典裡,而社會大眾不將之戴上不雅、不正確、不正統的帽子,是我由衷的期朌。

因為它代表我們的視野更寬闊,更具包容性。也代表我們在創造屬於自己的新語言、新文化。

我們正在寫歷史。


SunnyPie
1.27.2007


批也司

1. 「交媾」一詞又作「交姤、交構、交合」,詳見教育部國語辭典。但這幾個詞哪一個比得上「做愛」或「炒飯」?

2. 一來年代久遠,二來我不諳德語,記不起來原文中的例子,如果說錯了,希望有諳德語的朋友能加以指正或舉例說明。

3. 這篇文章裡用了很多次”痛心疾首”四個字,因為這幾天不斷看到有國文老師痛心疾首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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