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忘了這是什麼時候的事了,應該至少有兩年以上了吧。本來只是我和Raymond(那時他的台長名叫"楊斌",更早叫"文武")在彼此留言板上的留言;後來他在徵得我的同意後把它整理成一篇很完整的{對話錄}貼在他的台上(那時他的台叫"文武堂"),應該花了他不少時間和心血。

事隔多時,前一陣子乍然發現文章被拿下來了,覺得有點可惜。在徵得他的同意後,我把它轉貼回來。

SunnyPie
7.2.2004暫貼SunnyPie:外來語的收納即便在北京話都是一件很複雜的事。個人認為最好是「音意並重」,但實在相當困難。雷射一詞,本來我以為是一極佳的例子,即顧到音,又涵蓋到意的層面。經台長這一分析,才發覺原來在意的層面上欠佳。但問題其實只出在雷這個字,射還好不是嗎? 又或許雷很容易令人與閃電聯想在一起,或許是習慣了其實也還好。乍聽大陸和東南亞地區「激光」的說法,還真不太能接受。但「雷射」一詞其實流傳已廣,已隱隱成為一穩定型譯名,個人認為毌需再改成「激光」的說法。

Raymond:翻譯的確在北京話中都是一個問題,如果可能的話,音意並重是最好。祇是音意皆重真要同時具備優秀國學及外文基礎呢!

另外妳所言無誤,其實「雷射」已是穩定譯名,台灣地區確不必更改用法。翻譯名詞究竟是否為穩定譯名,原則上我以字典為準,而台灣字典中查得到「雷射」。祇是我手邊沒有中國字典所以不知道在中國字典裡查不查得到「雷射」這個詞。

雷射的「射」勉強可以,若要雞蛋裡挑骨頭大概是「雷射」其實是句(sentence)而不是詞(phrase)。句子基本結構是主詞、動詞,「雷」在此是名詞可當主詞,「射」通常用法是動詞,所以「雷射」已是句子。不過這不是大問題,一來今人沒這麼計較;二來日文漢字有許多是句的詞。

不過原先問題是:不同版本的北京話翻譯中,河洛語身為一個被動採納地位應如何選譯、選讀?有更好的意譯詞我認為應該試著採用(註1)。結論是,如選用「雷射」則以尊重原音為要,不可文讀;如選用「激光」一詞則可文讀。


SunnyPie:誠如台長楊斌所言,有些詞彙在原本社會裡根本是不會出現的。但偶而仍能見到意譯極佳的例子。例如:用「電腦」來稱原意為「電子計算機(註2)」的computer。個人認為比日文的音譯法高明多了。因為前者可以表達出computer的概念;後者則無,使得不諳此一外來語之日本人,光就其音無從得知其意。

Raymond:關於電腦一詞,確較日譯為佳。可惜的是電腦是俗稱,應該稱為「計算機」為當。計算機含意較廣,利用邏輯自動運算機器均包含在內。本見解採用小仲(註3)見解,他認為computer應當統譯為「計算機」。嚴格來說「計算機」範圍包含「電腦」及其之外的自動邏輯運算機,而「電腦」範圍小得多。目前在正式公文之類的書寫,電腦均書為「計算機」。惟目前「電腦」已漸具革命成功態勢,尤其前幾年立法院通過《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電腦」已榮升為法律專有名詞。


SunnyPie:說到新詞以日文漢字形態輸入中國,本是無可厚非,比較令我注意的是:一些外來詞語正慢慢入侵,而中文系統裡原先並非沒有自己適當的詞彙。比方說:販售。我不知道此語源自何語系(日語?),但總覺得怪怪的。不是我們原本會用的說法:銷售,出售。

又進年來大陸或香港的中文用語也逐漸出現在台灣的媒體上,特別是娛樂新聞上。像:F4在彼岸正"火",傳媒(媒體)……有時,一時間還會想不起來原本會怎麼說那個詞。

一次在試圖訂芝加哥的旅館四處碰壁時,聽到一位"大陸同胞"說:『喲! 芝加哥這麼"緊張"啊?』雖然愣了一下也就懂他的意思。卻想了很久不知道我們原本會怎麼說。到目前為止想到應該是“一位難求” 的意思,總還是覺得怪怪的。大陸人的中文,和我們的在某些用法上真的是有些出入。就像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本是同根生,發展到最後還真是不太一樣。有些詞語,差的還真離譜。

比方說:“感冒” 一詞。在台灣,如果我們說:某某某對XXX很感冒。你知道那個意思。但大陸人如果說:某某某對XXX很不感冒,指的卻是:某某某對XXX很不感興趣呢。兩者的含意竟是恰恰相反。

又如之前歌手那英曾說:很欣賞陶子,因為她很「俗氣」。那個俗氣卻不是我們所想的,指的是陶子很受歡迎!

英式英語說:You drive me mad! 指的是:你令我生氣! 美式英語卻是:你令我瘋狂!

英式英語的smart,指的是:外表的俊俏與好看;美式英語卻是聰明的意思。

Raymond:中文和英文一樣會有很多同義字應用起來是無妨反而表現地方特色、地方習慣,頂多查查字典就知道意思。所以這些可能是習慣問題。

但是「緊張」就很可議了,一時不察會誤以為戒嚴或者是出了什麼飛機撞樓大事,才會「緊張」。聽到意指「一位難求」,腦海中突然浮現小時擠福利社搶買東西的「緊張」畫面。可惜的是我沒中國出版字典,不然多查查應會知道他們用法是啥。

至於那個「俗氣」的中式用法,這種用法是我很「感冒」的用法。一般來說,台式中文用法優於中國,中式用法常常讓我覺得很「俗氣」。聽到這種用法我會像小蜜看到「罄竹難書」遭誤用一樣近乎昏厥(註4)。很明顯的從字形字義上面不會出現那英講的用法。除非我拿到簡體字版字典上面真的有這個用法,不然我只會覺得這是誤用。

而smart,類似中文與日文「湯」的用法的差別,一個是較古典的用法,另一個是較新的意思。因為我查了美式字典及英式字典,美式字典中smart一樣有類似「風流倜儻」的字義,可以說是少用字義。類似「湯」一樣在中文中有熱水的意思,但已幾乎不用。


SunnyPie:穩定譯名型(例:拿破崙)
台長認為書寫應保留北京話的寫法,但在說的時候,可以英語逕唸成:Napoleon。可樂則是另一個穩定譯名的例子。不論說任何方言的華人或者使用不同語言的人,都會把它唸成Cola吧。

但不諳英語者又當如何呢? 到目前為止,好像多數人逕以國語發音。而不會用河洛語去唸文讀「拿破崙」。這至少已經和原文很接近了。個人以為此法較適用於不諳英語者。

肥皂呢,則是另一個古老的外來語。我聽過的河洛語裡的一種地方性說法是:ㄉㄝˇ ㄎㄛ。那是一種植物(?),在肥皂問市前的一種天然洗潔物。當肥皂問市後,部份河洛語使用者遂採用這種說法來稱呼此物。我真的不知要如何書寫此詞彙了。這也是這種說法漸漸不再流傳的原因了吧。

但也有人說ㄙㄚˋ ㄇㄨㄣˊ,很明顯的,那是音譯自soap一詞(英文→日文→河洛語) 在日文,馬來文裡,的說法都即為接近。這正呼應了台長的主張:以北京話書寫,但逕唸成原語的發音。

Raymond:拿破崙我的意見和妳一樣,不諳英語者可考慮援用北京音照唸。與原音相去不大。妳提出的說法正好是目前台語新聞中面對外來語的處理方式。

肥皂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ㄉㄝˇ ㄎㄛ似乎流行於中、北部,而ㄙㄚˋ ㄇㄨㄣˊ則流行於中、南部。記得我讀大一時,室友曾要我幫他拿ㄙㄚˋ ㄇㄨㄣˊ,當時我竟完全不知道那是什麼。

回歸正題,ㄉㄝˇ ㄎㄛ個人猜測漢字可能障「茶塊」,音意皆合。因為茶除了是一種飲料、一種植物外,使用泡剩的茶葉確實有洗滌效果。所以可能早期的人使用「茶塊」做清潔工具,到了肥皂傳入時仍用此詞意譯套於肥皂身上叫「茶塊」。就像台灣鐵路已幾無「火車」而用「電車」,但仍然去坐「火車」一樣道理。

而ㄙㄚˋ ㄇㄨㄣˊ的由來我卻看過很多版本的說法,有人說這是法文,有人說這是荷蘭文。怎麼變成我們用的ㄙㄚˋ ㄇㄨㄣˊ當然跟著也眾說紛云,有人說是法文→荷文→英文→日文→河洛語,也有人說ㄙㄚˋ ㄇㄨㄣˊ出現時尚未日治,故不是日文傳來而是荷文傳來。其他還有很多就不贅述。簡單來講就是考證亂掉了。包括一般寫成「查甫」、「查某」指涉男、女,而究竟應書為何字,目前我尚未見過讓我極為滿意的殺手級版本,白話音常常有這種考證困難。

妳是對的,ㄙㄚˋ ㄇㄨㄣˊ雖然不知原生何處,但此為音譯應無疑問。以北京話書寫但逕唸原音。這種例子後來我想想其實還蠻多的,像是星空下的旭陵不是說台語的「螺絲起子」無法書寫,這其實是日文原音除非意譯成他字,否則只好找出同音字音譯後代替片假名使用。其他尚有摩托車、打火機等等原音重現的例子。


SunnyPie:又台長提到『一字多音多國多文化只有漢字才辦得到。』
不同語言裡的拼音文字裡,其實也有很多字是互通的,比方說巧克力這個字,在英語,法語,西語…都極為相似。說英語,法語,西語的人,很多時候即使不懂其它國語言,卻能明瞭這些相似的字。這算不算一字多音多國多文化的例子?我覺得巧克力發展到最後,已經不是「一」字「一」音了。因為拼法和發音各歐語系的巧克力的拼法和發音雖然很像但略有不同不完全一樣。

Raymond:漢字同字在同語言系統一字可有語音、讀音、破音的不同;不同語言系統如日文、北京話、河洛語,異音、同意卻寫同字。關於巧克力於歐洲的流傳,我覺得大約像日文片假名的引用,雖然想引用原音,但會受限於母語沒有該音而無法正確的發出原音,形成即使欲逕念原音也有困難的局面。解決方法是稍稍改變讀法、寫法以適合引入此新字,這時候成為「多」字「多」音。所以我覺得情形還是和漢字的多重使用不太一樣。


SunnyPie:日文的部份漢字用法反而較中文更為經典
這是真的,即使是英語裡也有相似的例子。部份英國人好批評美式英語不夠道地,自認為英式英語才正統。但有些時候,美式英語的用法反而比英式英語來的經典。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秋天」這個字。美式英語用:fall,英式英語用:autumn。前者才是古典的用法,至少莎士比亞用的是這個字;後者反而來自法語。

Raymond:這是佳例,很多文字用法常在流傳不經意的失去,反而是被外來文化引用後幸運保存下來。比如:拉丁文已是末路語言,但仍有許多具典故拉丁字被很多語言使用。


SunnyPie:怎麼從來不曾聽聞有人擔心北京話、日文、英文因大量吸納外來語將導致文化消失?

其實是有的。在德國和法國都有人感嘆在德文和法文裡有太多的英語化德文或法文,而且有漸形趨多的傾向,致使德文和法文漸漸不夠純粹。這派人士在語言學的領域裡被稱為純粹語言派的主張者(Language Purist)。但這已是擋不住的潮流,正如台長所言,強勢文化絕無被打垮可能,順應潮流才是正途。有關語言的擴充,真是見仁見智。保守派者,多半是擔心自家語言文化的死亡或變弱。自家其實可以有較純粹的說法,卻很輕易的放棄而就外來語,如:英語化的德語。久了後代子孫的德語能力就弱了,純德語字越來越少,英化德語字越來越多。但話說回來,人類歷史的潮流好像個趨勢,總是很難敵擋的。我注意到一干台灣藝人,登陸後,很自然而然就捲起了舌在說話。也是很自然的。


Raymond:這方面我是我覺得這是「語言的擴充」有很多詞彙在原語言系統中不存在,加入新詞把詞彙量變得更大會影響原來的用法嗎?還是要總要翻成「道地」的英文才好?「堅持」與「封閉」常只有一線之隔。且如妳於《有人問我關於【I liebe di.】》(註5)一文中提及這是瑞士德文而不是正統德文,類似的例尚有新加坡「星英語」,是種混合中文文法的新加坡式英文。當然在衛道人士眼中是不倫不類的混血語,可是我卻認為隨著語言交流漸漸產生新的變化是值得觀察的現象及文化,並不見得壞到哪裡去。若執意批評,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均為拉丁文而來之變種語言也將連帶一起批下去,要稱正統則拉丁文最正統、最純粹,再接下去還有比拉丁文更早的語言更正統,永遠比不完。可是不應該是這樣,語言除了死外也有新生不斷變化,同時是老邁語言重新獲得生命的方法。堅持不變的結果很可能先是語言老化,接下來就踏進棺材了。

關於語言的擴充,也許我可以稱激進派吧…部分人士認為語言僅是溝通工具,而認為河洛語不必留存讓讓其自然死亡當然更沒有保護必要;反之,一派則主張語言的形成、結構及背景等有深厚文化,絕對不僅僅是工具性存在,因此認為有語言保護必要。而本人卻是特異派,我認為河洛語甚至具有超越北京話的內涵。既然河洛語本身即具有好的內涵,那麼有什麼好保護的?弱勢者才須要保護,強勢則不須要保護。同時我也沒有什麼民族主義的觀念,反正都是人所使用的語言,沒什麼不可以交流的文化。互相取長補短互蒙其利。有容乃大,想成為強勢語言詞彙絕不可少。據說目前美式英語詞彙因大量吸納外來語已成拼音文字中詞彙量之魁。


註1:有關翻譯名詞選譯問題,有一例:mammoth,舊譯音譯為猛馬,新譯則改意譯為長毛象。

註2:這是以前上"電子計算機概論(電腦入門課程)"時,老師說的。而我們一般說的「計算機」應稱為「計算器」:只單純具備計算功能的機器。

註3:「小仲」即知名外交官陳錫藩先生,精通十餘國語言及各地方言。此說法出於其著:咬文嚼字話翻譯、天下文化出版。本人強力推薦。

註4:請見個人新聞台謝蜜蜜台長的《蜜蜜花園》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michelle74/file_combine.php?File=538314_2002-01-03_10-48-44

註5:請見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sunnypie01/file_combine.php?File=735897_2002-04-01_00-47-31

SunnyPie《陽光派報》新聞台: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sunnypie01/
Raymond《人其人》新聞台: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Raymon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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